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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2022-05-19

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信息

【汉语文字】约法三章

【汉语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

【词语解释】指事先约好或明确规定的事

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鸿门宴

刘邦进入咸阳后,部下诸将见到秦宫室中的珍奇玩好、金银财宝,不禁眼花缭乱,馋涎欲滴。惊奇之余便肆无忌惮地你争我夺,闹得不可开交。一时间,咸阳城中混乱不堪。一贯好酒及色的沛公以征服者的姿态大摇大摆地走进秦宫室,面对不可胜数的帷帐珠玉重宝和数以千计的后宫美女,也不禁贪婪地想止宫休舍 ,体验一下做关中王的滋味。好在刘邦手下诸将中还有头脑清醒的人,不断地提醒着他。

比如,樊哙对他说:沛公,你是打算将来统一天下,还是打算占有这些财富,只做一个富翁而已?珠宝玉器和美人妇女都是秦所以亡天下的原因,你怎么能留在宫中呢?应该赶快还军灞上。但刘邦此时正沉迷于胜利之中,根本听不进樊哙的话。张良听说此事后,也对他说:秦为无道,沛公你才得以至此。这和暴秦有什么两样呢?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希望你能听从樊哙的劝告。在樊哙和张良的苦苦劝说之下,刘邦这才醒悟过来,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灞上 ①。

刘邦还军灞上后,便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向他们发布安民告示: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

且吾所以还军灞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 ②这个安民告示,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约法三章。关于刘邦的约法三章 ,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它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在秦末农民起义过程中, 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的现象屡见不鲜,是合理的。在根据约法三章 ,如果谁敢于再像陈胜吴广那样杀死将尉,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话,那就要被处死。因此,这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财产的法令。其次,命诸吏人皆案堵如故 ,实际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并使之为自己服务,他们行县乡邑 ,将刘邦的约法三章传达给乡绅百姓,这一作法从本质上讲保护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利益。第三,更为直接的是,刘邦当众宣布怀王与诸侯的约定,并刻意笼络人心,一再表示他率军入关是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 ,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好感。于是,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 ,而刘邦则辞让不受,说: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这样一来,人又益喜 ,他们终于消除了对刘邦的怀疑和戒备, 唯恐沛公不为秦王。这样,刘邦在未来与项羽对关中的争夺中,已经棋先一着了。

正当刘邦在灞上约法三章时,项羽也已扫平河北,率诸侯的40万联军和秦将章邯的20万降军一路浩浩荡荡地渡河进抵新安(今河南渑池)。由于诸侯联军中的士兵从前大多曾被秦征发到关中服徭役,轻折辱秦吏卒。这样,项羽部下的两部分军卒中间,便产生了很深的隔阂和猜忌。

秦降卒们担心,万一入关后不能取胜,项羽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项羽听说此事,不但没有想办法安抚,反而害怕这些秦吏卒人心不服,到关中后无法约束,会出乱子,便在一夜之间将20万降卒统统活埋在新安城南,只留下降将章邯、司马欣董翳3人,从而造成了自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在长平坑杀赵40万降卒以后的第二次大惨案。

项羽根本就没有将刘邦放在眼里,对这个从前的沛县亭长先行入关更是愤愤然。还在西进的路上,他便封秦降将章邯为雍王。雍在关中,表明项羽根本不准备承认刘邦入主关中。刘邦本来就对项羽深怀忌惮,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又气又惊。正在这时,有人向他提出 距(拒)关,毋内(纳)诸侯,秦地可尽王也的建议,便不顾刚刚向关中父老豪杰许下的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的诺言,立即派兵关闭函谷关,准备将项羽率领的诸侯军拒之门外。这一举动无疑是不明智的,因为当时项羽已拥兵40万,号称100万,而刘邦的兵力只有10万,力量对比相当悬殊。况且诸侯联盟尚未破裂,此举无异于将自己放在了诸侯联盟的对立面,犯了众怒。果然,项羽军至函谷关而不得入,大怒,立即下令家发薪一束,欲烧关,并命令黥布等破关而入,直至戏下(今陕西临潼东),与刘邦驻军的霸上仅相距40里。一时间,咸阳之东战云密布,气氛十分紧张。

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看形势不对,忙转变立场,暗地向项羽报告说:刘邦想称王关中,任子婴为相,他还想独吞秦宫中的珍宝。项羽的谋士范增也对项羽说:刘邦一贯贪财好色,可入关以后却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劝项羽急击勿失。①正当项羽紧张地部署消灭刘邦时,不料消息不翼而飞。项羽的叔父项伯在秦未亡时曾因杀人犯罪而被张良所救,所以听到消息,连夜驰往刘邦营中,劝张良赶快逃走。张良急忙将这一重要情报报告给了刘邦。刘邦在张良的提醒之下意识到,宴请项伯。席间,刘邦不仅频频为项伯祝寿,而且约为婚姻。在赢得了项伯的好感后,又竭力表白自己,并请项伯在项羽面前多多美言。项伯连夜回营,力劝项羽改变初衷: 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 ②有勇无谋的项羽被说动,暂时放弃了消灭刘邦的计划,从而失去了一次取胜的良机。

第二天,刘邦率张良、樊哙等百余骑赴鸿门项羽军中,再次表白:我和将军齐心协力,自己无意作关中王。致使项羽改变了消灭刘邦的初衷。但范增仍不相信刘邦的表白,主张趁机杀死他以除后患。所以在宴饮之时,再三示意项羽下手,但项羽却默然不应。范增无奈,只好令项羽从弟项庄在席前舞剑,伺机刺杀刘邦。正所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而项伯也拔剑起舞,用身体掩护刘邦,使项庄无法下手。张良见刘邦处境危险,便至军门召来樊哙。樊哙带剑拥盾冲入宴席, 头发上指,目眦尽裂。 项羽见樊哙如此威猛,便赐酒一斗,生猪肘一块,樊哙一饮而尽,拔剑切而食之。项羽又问樊哙还能饮酒否?樊哙借题发挥: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不恐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发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细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不取也。 ①项羽无言以对,只好请他入座。

刘邦见气氛有所缓和,便借口入厕离席,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逃出项羽军营,回至灞上。

成语典故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原文】

汉元年①十月,沛公②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③素④车白马,系颈以组,封⑤皇玺⑥符⑦节⑧,降轵⑨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⑩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⑪,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⑫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⑬久矣,诽谤⑭者族,偶语⑮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⑰。馀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⑱。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⑲。”乃使人与秦吏行⑳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注释】

①汉元年:公元前206年。汉朝建立的第一年。

②沛公:即刘邦。刘邦:江苏徐州沛县人,故称其为“沛公”。

③子婴:秦始皇之孙。秦丞相赵高杀秦二世,立子婴,去皇帝号,封秦王。

④素:驾。

⑤封:捧的意思。

⑥玺:皇帝的印。

⑦符:传达皇帝命令、征调兵将使用的一种凭证。

⑧节:皇帝派遣的使者所持的凭证。

⑨轵(zhǐ 读三声)道:古亭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北。

⑩属:交给。

⑪止宫休舍:到宫殿中休息。

⑫军:驻军,驻扎。

⑬苛法:苛刻的法令。

⑭诽谤:指批评朝政的得失。诽,从旁指责过失;谤,公开指责、批评别人过失。

⑮偶语:相对私语。

⑯法三章耳:意思是法律只有三个条目。即下面所说对杀人、伤人及抢劫者判罪。这是相对秦法来说比较简约的法律。章,条目。

⑰抵罪:当罪。

⑱案堵如故:一切照常,和原先一样。案,通“安”,安抚,安定。堵,墙。故:以前

⑲耳:无义

⑳行:巡行。

【译文】

汉元年(前206)十月,沛公的军队在各路诸侯中最先到达霸上。秦王子婴驾着白车白马,用丝绳系着脖子,封好皇帝的御玺和符节,在轵(zhǐ,音纸)道旁投降。将领们有的说应该杀掉秦王。沛公说:“当初怀王派我攻关中,就是认为我能宽厚容人;再说人家已经投降了,又杀掉人家,这么做不吉利。”于是把秦王交给主管官吏,就向西进入咸阳。沛公想留在秦宫中休息,樊哙、张良劝阻,这才下令把秦宫中的贵重宝器财物和库府都封好,然后退回来驻扎在霸上。沛公召来各县的父老和有才德有名望的人,对他们说:“父老们苦于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经很久了,批评朝政得失的要灭族,相聚谈话的要处以死刑,我和诸侯们约定,谁首先进入关中就在这里做王,所以我应当当关中王。

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其余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样,安居乐业。总之,我到这里来,就是要为父老们除害,不会对你们有任何侵害,请不要害怕!再说,我之所以把军队撤回霸上,是想等着各路诸侯到来,共同制定一个规约。”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县镇乡村去巡视。向民众讲明情况。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悦,争着送来牛羊酒食,慰劳士兵。沛公推让不肯接受,说:“仓库里的粮食不少,并不缺乏,不想让大家破费。”人们更加高兴,唯恐沛公不在关中做秦王。

示例

《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耶律楚材《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一回:“这位继室夫人生得十分精明强干,成亲的第三天,便和督办约法三章,约定从此以后,不许再娶姨太太。”

邹韬奋《经历·种种尴尬》:“我们很郑重地和工头约法三章,什么时候交稿,什么时候看校,什么时候拼版。”

附:刘邦后来认为三章大律太简略,难以适应统治的需要,萧何便在秦律的盗、贼、囚、捕、杂、县六篇外,又增设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至此汉朝律令基本成行。

应用新意

2013年3月17日9:00,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提出新的“约法三章”。以下为文字实录:

[李克强]我们还要用简朴的政府来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前一段我收到财政报告,1—2月份,中央财政的收入增幅只有1.6%,可以推想,未来财政再保持高速增长的收入态势不大可能了,但是民生支出是刚性的,不能减,只能增,那就需要削减政府的开支。这里我们也约法三章 ,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谢谢!

文言知识

释“或”。“或”意为“或者”时,古今含义相同。但文言文中的“或”,多指“有的”。上文“诸将或言诛秦王”中的“或”,应理解为“有的人”,句意为“将领中有的人主张杀掉秦王子婴”。又“或曰:是鱼小,不得捕”,意为“有人说:这鱼太小,不能捕捉”。又,“是木或高或低”,意为“这批树木有的高有的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