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苟仲文被逮捕 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
2024-12-19
2024年12月19日(农历2024年11月19日),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被逮捕。
苟仲文被逮捕!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9上午10: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2下午16: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苟仲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5-30下午15:3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苟仲文简历个人资料:
苟仲文,男,汉族,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毕业(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苟仲文履历:
历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二室副主任、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兼)、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兼),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执行主席兼中国奥委会主席。
2022年8月,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苟仲文曾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第15届国际武联主席(2019年10月至2023年11月),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委会主席,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综合自百度百科)
苟仲文被逮捕!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9上午10: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2下午16:0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苟仲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5-30下午15:30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苟仲文简历个人资料:
苟仲文,男,汉族,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毕业(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苟仲文履历:
历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二室副主任、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兼)、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兼),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执行主席兼中国奥委会主席。
2022年8月,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苟仲文曾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第15届国际武联主席(2019年10月至2023年11月),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委会主席,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综合自百度百科)